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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如何区分?

60 2024-04-28 09:22 admin

一、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如何区分?

应付利息是应付的利息,属于应付还没有支付;应计利息,只是企业计提的利息,还没有到支付的时间;

比如,一份债券:一种是每年付息,到期还本,这种到年底就会用应付利息核算;一种是,到期还本付息,那么每年财务会计提利息费用,这种用应计利息

二、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的区别?

“应计利息”是一次性付息时使用的科目.其金额数是面值乘以面利率.而“利息调整”是取得时溢价和折价计入的科目;并在持有期间将溢价与折价转销,即实际利息与名义利息的差额要计入该科目.

区别的:

1.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 1132 应收利息;

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是二级科目 1503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2.反映的内容不同(债券投资的利息,股票投资的计入到应收股利)。

三、应计利息属于什么科目?

  应计利息是什么类科目?

"应付利息"属于总账科目,"应计利息"属于明细科目.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

在付息日前售出债券,利息不归出售者所有,不过购买者必须依据上一次付息日至结算日债券的持有时间按比例给出售者相应补偿.上次付息日累积的利息额称为应计利息.公式:应计利息 = 以小数表示的息票利率*计息期年分数 *面值

四、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有什么区别?

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2、性质不同: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3、计算方式不同。计利息额=票面利率除以365乘以已计息天数乘以100。应计利息所涉及到的付息日处理:例如,3月15号为开始计息日,每年付息一次,则第二年的3月14日收盘之后进行付息除权;第二年3月15日重新开始计息。在付息日前售出债券,利息不归出售者所有,不过购买者必须依据上一次付息日至结算日债券的持有时间按比例给出售者相应补偿。上次付息日累积的利息额称为应计利息。

五、应计利息与应收利息有什么区别?

1、科目级别不同: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应收利息”;而应计利息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的一个子科目,属于二级科目。

2、反映的内容不同:应收利息是购买债券前应收未收的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计利息是购买债券后应收的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

六、应收账款应计利息公式?

应收账款应计利息=销售收入/360×平均收账期×变动成本率×资本成本。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七、债权投资应计利息怎么算?

应计天数:起息日或上一理论付息日至结算日的实际天数。

应计利息: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没有票面利率,其应计利息额设为零。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八、国债应计利息额怎么算?

  应计利息额=票面价值×(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根据上市国债品种不同,其中:  

1、应计利息额:  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  

2、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3、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  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割当日实际日历天数。  注: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对每百元应计利息额的计算将精确到小数点后8位,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九、保证金利息应计入哪个科目?

存入保证金的利息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存入保证金只是你企业货币的一种形式而已,就像银行存款一样,只是有专门用途罢了,不过那部分钱还是在银行放着,所以当然要有利息了,银行方面的利息全部是计入财务费用,发生费用记财务费用的借方,收到利息等财务方面的收入记在财务费用的贷方。

十、融资期间利息支出应计入哪个科目?

计入财务费用。

解释如下:

财务费用的概述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编辑本段财务费用的具体内容

  (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编辑本段财务费用的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未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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